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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引发较多投诉,合肥一开发商被罚款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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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楼市频道  大皖新闻讯   近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合肥中建开元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30万元。

今年7月28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接到相关投诉人提交的“关于新站区中建开元御湖公馆小区虚假宣传等问题材料说明”,于8月3日启动立案调查。

经查明,涉案企业名称为合肥中建开元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侯玉杰,地址为新站区新站工业物流园内A组团E区宿舍楼。涉案的中建开元御湖公馆由该公司投资开发,总建筑面积约为18万平方米,规划住宅户数880户。

2018年11月,合肥中建开元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北京景尚三维动画公司签订了项目宣传片设计制作及服务合同,制作费用84888.92元。该宣传片在第1分钟处显著标注了地铁一号线四期(规划)经过中建开元御湖公馆项目,实际无此规划;在2分54秒处标注了项目设有“电子脉冲围栏”,实际交付标准为红外对射报警系统。

2019年1月,合肥中建开元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微信公众号“中建开元御湖公馆”推送了“中建开元御湖公馆|陶冲湖最后一线湖居,即将盛情首开”的文章,使用了一张地铁一号线四期(规划)经过中建开元御湖公馆项目的图片,与实际不符。该文章为合肥市青蓝系广告有限公司代为撰写,费用为2000元。

2019年12月,合肥中建开元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案场代理公司(安徽易居金岳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置业顾问王静凤配合北京怡然居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在房天下平台进行直播宣传活动,在录制的直播视频倒计时16分47秒处,置业顾问王静凤提到在项目西北角预留有轨道交通用地,后期轨道交通1号线四期将会经过本项目延伸至三十头高速附近,与实际不符。直播活动由北京怡然居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提供,宣传活动费用为1626元。

此外,在前期项目宣传中,该项目D1户型图宣传彩页(146平米)及案场户型沙盘展示中,餐厅北侧标注有设备平台,实际无设备平台。D1户型图宣传彩页由合肥大贺印刷有限公司印制,累计印刷1000份,制作费用为600元;D1案场户型沙盘由合肥申浩模型有限公司制作并安装,单个制作费用为4500元。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合肥中建开元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这些与事实不符的宣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之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广告费用较大(总计为93614.92元)且引起消费者的较多的投诉,应当依法处以广告费用三倍至四倍的罚款,罚款人民30万元,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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