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 楼市频道 » 楼市资讯 »

合肥调整新房摇号销售政策,增加购房者选房购房机会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新安晚报或安徽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安徽网楼市频道  大皖新闻讯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和合肥市司法局今天(7月26日)上午联合发出通知,即日起对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有关事项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为:

将《关于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有关事项的通知》(合房〔2021〕17号)第五条“登记购房人自当期登记之日起至摇号选房结果公示止,不得参加其他项目的购房摇号登记”调整为“摇号资格公示结束,未获得选房资格的登记购房人(不含递补选房资格购房人)可参加其他项目的购房摇号登记”。

调整的目的是为了加快选房节奏,增加购房人选房购房机会。

据了解,此前滨湖、包河等多个项目由于登记购房人数较多,资格审查时间较长,导致大量购房人选房资格处于“冻结”状态,错过其他摇号选房机会。此次调整后,未获得选房资格的登记购房人获得下一次登记选房资格的时间大幅缩短,登记购房选房的机会增加。



对开发商而言,这也算是个不小的利好。此前运河新城就出现过因为登记楼栋间隔时间太短,大量意向购房者被“冻结”,原来要摇号销售的楼盘结果未能达到登记比例要求。

免责声明

本文内容为广告,仅供参考,不作为购房依据。读者若产生购买行为,请务必看清售楼处现场公示,并在签署各类法律文件时,仔细阅读相关条款,自行承担一切结果,认同大皖楼事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