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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6月土地出让再添3宗科研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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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楼市频道   大皖客户端讯     5月10日,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公告,6月18日将出让3宗科研用地,其中经开区1宗,高新区2宗。

经开区JK202003号地块位于观海路以北、宿松路以东,面积11.51亩,竞买人须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公司法人。


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7日内,与经开区管委会签订引入1家以上(含1家)具有省级孵化器资质的机器人研发中心入驻本地块的协议(协议须明确企业入驻时间、建设项目业态及完成产值等约定);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全部自持,整体运营,不得分割销售。

高新区GX202005号地块位于永和路以西、望江西路以南,面积7.18亩,竞买人须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法人。


竞得人须在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一年内,引入不少于3家科技研发类企业入驻本地块,或科技研发类企业入驻面积不低于地块总建筑面积的50%;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房屋产权全部自持,不得转让。

高新区GX202006号地块们于彩虹路以南、文曲路以东,面积20.01亩,竞买人须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公司法人。


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7日内,与高新区管委会签订引入涉及液晶电视机控制主板开发、一体整机开发、智能硬件、人工智能、智慧医疗等多个领域且拥有不低于3000件专利的A股上市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入驻本地块的协议(协议须明确项目建设要求、运营主体、纳税及违约处罚等内容);须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和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全部自持。

3宗地竞得人均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开工,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结构封顶),涉及有高层(18层以上)建筑的,可自开工之日起1年半内竣工。另外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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