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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别人图片宣传自己?巢湖一“府”系楼盘被罚2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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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0年合肥市广告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巢湖市“新华御府”位列其中。

通报显示,巢湖新华长江置业有限公司在宣传“新华御府”楼盘广告中,使用他人建筑设施图片作为其开发住宅项目的配套设施进行误导宣传。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被巢湖市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60000元。

据了解,“新华御府”位于巢湖市世纪大道与岗岭路交口南100米,建筑面积约21.7万㎡,容积率1.5,包括高层、洋房及联排别墅等产品。

另据《中国经营报》今年1月份报道,巢湖长江置业公司由安徽新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新华御府项目是其进入巢湖的首个项目,曾是巢湖地王。因为种种原因,项目交付之时,也遭到了一些业主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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